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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首批“首违轻微免罚”十大案例(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首违轻微免罚”工作,进一步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统一了全市31家市直执法部门“免罚清单”。并选出市场监管、治安管理、消防、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具有代表意义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全方位彰显“首违轻微免罚”工作成果,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执法。





景德镇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发布极限用语广告案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9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景德镇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占某在个人微信视频号发布关于某小区推广广告含有“顶级学校、尊享顶级人生、顶级配套、顶级视野、顶级山水”内容,该局执法人员进行取证,该公司销售经理占某对视频号截图签字确认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语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可对当事人处以20万到100万的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被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在自有经营场所或自有新媒体上发布,危害后果轻微,已自行改正,符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条件。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当事人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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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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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余   珺

监      制:黄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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